深圳禁止养土狗吗?
这个事,得分开看 首先“没有明确标注纯种犬的品种”这句话不准确的表达了立法本意。应该是“并没有对饲养的犬只做品种上的限制规定”。也就是说,在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立法层面上,并不区分土狗(中华田园犬)还是纯种犬。
其次,关于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对于禁养犬只、限养犬只的分类,重点在于动物本身是否危险,而非来源于什么品种。从现实角度来看,同样作为犬,边牧和比特之争并没有博美和吉娃娃之争那么激烈,因为前者两个都是工作犬,后者则是观赏性较强但攻击性较大的犬种;再从法律层面来看,无论是德国牧羊犬、金毛巡回犬这样的常见宠物犬,还是川东犬(土狗)、中华田园犬这样中国本土犬种都被归为禁养犬的范围,说明立法本意不是在保护什么外国名犬,而是禁止在市区内饲养危害性的犬类。
当然,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争议,特别是对于禁养犬、限养犬范围的界定,但是该条例的制定遵循了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等程序,经过合理的公告程序之后,最终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布,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,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。所以,从法律意义上说,深圳市民是禁止随意饲养各类土狗的。 但问题是谁来认定什么是“危险性”?谁又有权力去认定这种“危险性”呢?
如果认定主体不明确或者操作过程不规范,势必会陷入无限的权利滥用之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