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的大巴可以带猫吗?
不可以,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禁止携带猫、狗等活体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携带导盲犬、导听犬、助残犬除外,但应当遵守相关限制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预防溜脱。
携带其他可以容易饲养的宠物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但应当装入袋中。
扩展资料:
《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》(增补清单)
(2017年6月26日发布)
增补清单系《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》明确的禁止携带物品范围,凡属增补清单所列品种,不论数量、种类、属性均属禁带物品,不得以任何方式携带进入轨道交通车站。
第一条 禁止携带枪支子弹类,包括:
(一)军用枪、射击运动抢、猎枪、麻醉动物用枪、发令枪、钢珠枪、道具枪等军用枪、民用枪以及各类制式枪支、非制式枪支的仿制品。零部件。
(二)子弹、铅珠和气枪配件。第二条 禁止携带爆破器材类,包括:
(一)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引信、压板等爆破器材。
(二)烟花爆竹、烟火剂、发烟纸、黄烟、摔炮、拉炮等烟火制品。
(三)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引线、导线、粉状硝化棉、镁铝粉、氯酸钾、硫磺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。条三条 禁止携带弩、匕首、三棱刀(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)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等管制刀具。
第四条 禁止携带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乙醇(酒精)、丙酮、乙醚、油漆、稀料、松香油、固体酒精、油纸及其制品等易燃易爆液体。
第五条 禁止携带可燃气体打火机、烟火剂、镁铝粉、黄磷(白磷)、油纸及其制品、闪光粉、固体酒精等自燃物品,炭化钙(电石)、硫化钠等遇湿燃烧物品及其混合物、制品,以及其它具有腐蚀力、易生反应的各类腐蚀性物品。第六条 禁止携带各种动物及各类不在包装内的气球进入车站。
第七条 配合安检工作,听从安检人员指挥,不得携带禁带物品进站乘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