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哪里可以遛狗?
近年来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思想观念的转变,饲养宠物犬的家庭也越来越多,随之出现的犬类扰民事件,也成为了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。为了规范养犬行为,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,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,我市政府第126号令公布了《成都市城区养犬管理规定》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。
1、养犬户必须遵守哪些规定?
答:(一)必须为所养犬注射狂犬病疫苗,定期检疫;
(二)必须遵守养犬管理的有关法规、规章和制度;
(三)必须加强对所养犬的管理、教育。带犬出户必须束犬链、有人牵引,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类免疫证明,并及时清除所携犬只粪便。禁止携犬进入市场、商店、饭店、公园、公共绿地、候车(机)室、影剧院、歌舞厅、体育馆、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车辆。
(四)个人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,养犬户应当予以制止;犬类伤人时,养犬户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就近医疗机构诊治,进行必要的疫情检查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(五)变更养犬或者犬只死亡的,应当到所在地区(市)县公安机关办理变更、注销手续,并妥善处理犬只尸体,严禁随意丢弃犬只尸体。
(六)《规定》中的其他规定。
2、携犬户外活动应当注意哪些问题?
答: 一是在规定时间内,即非禁止时段;二是必须为犬束犬链,并有人牵引;三是不准进入商场、市场、饭店、公园、公共绿地、广场、候车(机)室、影剧院、歌舞厅、展览馆、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车辆和客运船舶。